第二十七章-《执念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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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夕回头继续吃着眼前的食物,没吃几口就觉得胃里已经很饱,再次拿起筷子时,竟发现连一口都吃不下去了。
徐燕的敬酒宴席一直到晚上才结束,散会的时候林夕看见了陆年华,其实陆年华能来参加徐燕的婚礼她早有预料,只是没想到两人直到婚礼结束的时候才碰到。
林夕觉得,有时候这世界说小就小,说大就大,她能在人山人海中一眼望见傅斯年,却明知道陆年华也在婚礼现场,却只能在宴席散场的时候碰到。
“今天都去哪了?让我好找。”陆年华今天也穿的相当正式,一身黑色西服,紫色领结,让他在这暮色中显得有几分庄重,莫名的带着一丝威严。
林夕摇头,果然他不是太适合深色系的服装,林夕还是喜欢他穿浅色的衣服,那样的他才是最真的他,才是那个她最为熟悉的温文尔雅的特别适合微笑的男子。
“没去哪?一直就在这间大厅里转悠。”林夕说道。
陆年华笑了,依然是最好看的笑容,林夕发现,在黑暗里他的牙齿是异常的白净。即使拉他去拍牙齿广告都不为过。
两人站在人群中,望着流散的人群,林夕在等徐燕出来然后跟她告别,而陆年华在等她。
两人就这样静静的站着,竟然也有一种仿佛恋人中的感觉,有人朝着他们望过来,林夕都是一笑了之。
这时候,傅斯年也走了出来,他一身铁黑色的西服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天生的霸气,再加上冷厉的气质,林夕觉得他一路走来就像一个尊贵的王子。
他的身后跟着几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,个个面容冷峻,林夕猜想那大概是他保镖之类的人吧,他走近她,林夕感觉连他身上清冷的气息都在向她靠近,林夕垂着手站着,纤细的指尖却是捏紧的,他朝她走来,却在离她最近的距离朝她身边走过,目不斜视,仿佛她站在那里,他根本就没看见一般。
他最终走过了她,上了一辆黑色的桥车,那车身奢华至极,像极了他的风格,林夕认得那是一辆限量版的宾利,林夕还依稀记得他上大学那会,有一次他亲口告诉她,他说,他以后也要凭自己的本事买一辆宾利,现在他做到了,他不但买到了他梦想中的宾利,而且还是限量版的款式。
林夕一直都知道傅斯年的家底很好,她以前跟着傅斯年总害怕他会有玩腻了她的那一天,然后甩了她,她甚至一直认为他的感情是薄凉的,犹如他那个人,她和他在一起,曾经也彷徨过,害怕过,逃避过,自卑过,可是却唯独没有放弃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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